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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义工的素质要求 1.义工必须有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。 一个乐观向上的人才能有正常的心态去帮助别人。才能体会到“送人瑰玫手留余香”的快乐。2.义工必须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。 义工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心须诚实守信。否则无论对服务对象,对义工组织,对同伴都是一种不尊重。 3.义工必须有大局观和团队精神。 团队精神的核心是协同合作,最高境界是全体成员的向心力、凝聚力。义工一般参加的都是有组织的公益活动,说话处事必须胸中有大局、心中有他人。意气用事,呈一时口舌之快,罔顾团队的人不是一个合格的义工。 4.义工必须有包容和团结精神。 义工应该善于聆听、善于勾通,善于听取不同意见,心胸豁达开阔,有协作意识和团结精神。 5.义工必须尊重他人。 义工走进一个义工的集体,就象一滴水汇入大海一样。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干涸,才能永远保持活力。在义工的集体中,任何人都需要尊重周围的同伴。象象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,以最亲近的平等的态度对待集体中的任何人。义工应该尊重组织尊重同伴,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,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。 6.义工必须守时守纪。 义工要积极地参加义工集体的活动,特别是不要迟到早退,更不应该随意缺席。有事还是要事先请假,让组织者有一个准备。绝不能因为一个浪费一个团队的宝贵时间。在会议上或者在与人交谈中,不要随意地插话,随意地打断他人的发言和讲话,应该善于学会倾听他人的意见。 对所属义工组织 包括组织者在内,人人都是自愿者,大家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。因此,义工对所属机构应抱建设性的心态,多支持、多理解,积极主动参与管理、策划和组织工作。对所属服务组、服务小组: 1).服从所属服务组、服务小组的工作安排。 2).虚心听取服务组、服务小组的意见,在服务过程中要始终与服务组、服务小组保持联系。 3).对所属服务组、服务小组、服务对象负责,对服务组、服务小组尽可能去维护、去了解,有问题有疑虑要当面解释清楚,不宜在背后妄加评论。 对服务工作 1).义工在决定参与某项服务前,必须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,与自身的兴趣、爱好、能力等是否相符,对工作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服务技能上的准备。2).义工不可轻率作出承诺,承诺了的服务必须尽心尽力完成,如因客观原因,确实无法履行承诺的,应做好解释工作。 3).绝不允许利用志愿服务之便,开展促销、营销、传播不良言论等有违志愿服务精神的任何活动,绝不允许以志愿服务收取服务费用。 对服务对象 1).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,不应有“施予”的心理和“救世主”的态度。2).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,明白其真正需要,常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,在提供服务时,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,不应用自己的想法去强加别人。 3).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,不应随意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。 4).要尽量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关系。 5).服务中要尽已所能,力求工作中的尽善尽美。 |





